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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规范公众电脑屋

1998-03-19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实习生 高 文 本报记者 谢 军 我有话说

今年一开春,上海市信息港办公室制定并发布了《上海市公众电脑屋管理办法》,开始规范管理全市方兴未艾的公众电脑屋市场。

公众电脑屋又称网吧,是指面向社会开放的利用计算机网络提供浏览、查询、登录等信息服务的经营性场所,是提供一种融咖啡及电脑局域网游戏或因特网服务于一体的新兴行业。这种行业即便是国外也不过是近几年随着国际互联网的流行而刚刚起步。在上海,公众电脑屋的出现几乎与国外同步。随着电脑在上海的日益普及、上海信息港工程的进一步完善,向往在因特网地球村上冲浪的人也越来越多,仅“上海热线”从1996年开通至今便已有452.6万多人次浏览过其网页。公众电脑屋的市场潜力巨大,如今上海各家公众电脑屋几乎都会碰到节假日来宾爆满的景象。然而,由于缺乏规范管理,各公众电脑屋有关网络安全、经营、信息、技术、资费、服务标准不一,各自为政,一些对社会有消极影响的信息也伴随而来。

上海信息港办公室制定并实施的《上海市公众电脑屋管理办法》在全国迈出了对公众电脑屋市场进行规范管理的第一步。该管理办法规定:公众电脑屋的归口管理部门为上海市信息港管理办公室,本办公室负责组织并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制定全市公众电脑屋有关网络安全、经营、信息、技术、资费、服务等政策、规定和标准,同时负责对全市公众电脑屋进行监督和检查。本市范围内凡申请开办公众电脑屋的单位,在到工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前,应先到办公室办理资质审核手续,经审核同意,发给《上海市计算机公众信息服务业准营证》后,方可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本市各公众电脑屋应制订详细、明确的内部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公安、安全、保密等部门对网络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坚决抵制反动、黄色的信息内容,不准利用公众电脑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本办公室将对本市公众电脑屋的经营和守法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规定擅自开展经营活动的,或在经营中传输、发布不良信息的,会同有关执法部门予以查处。本市公众电脑屋凡涉及其他经营业务的,应按有关业务部门的规定办理。

由于公众电脑屋对于普及计算机网络知识、提高广大市民对信息化建设的参与意识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有助于解决一部分下岗人员分流再就业问题,上海市信息港办公室在对公众电脑屋规范管理的同时非常注意对这个市场的培育。为了促进公众电脑屋的发展,该办公室会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下发了有关财税鼓励政策,凡已办理审核手续并领取《上海市计算机公众信息服务业准营证》的公众电脑屋均可享受。

据悉,自从上海市信息港办公室有关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已陆续有600多家单位提出了申办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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